淺談航空管制員對飛機脫波時機的掌握
圖:管制員需注意飛機脫波時機的掌握
飛機在天空中的飛行、在各管制區(qū)之間的更替通常涉及了與地面的通訊聯(lián)絡。目前,甚高頻通訊的廣泛使用,也使得飛機與地面的通訊變得更加可靠。然而,由于飛機需要經(jīng)過不同的管制區(qū),因此,便需要在不同管制區(qū)的頻率之間進行轉換。
對于飛機脫波時機的掌握,我國管制員對這一問題的處置方法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從早期程序管制出身的管制員到現(xiàn)在年輕的管制員,甚至對于一些出國培訓過的管制員來說,其管制理念均存在較大的差異。對于飛機脫波問題同樣如此,一些年長的管制員目前堅持著過點脫波的理念。無論對于塔臺與進近還是進近與區(qū)管,甚至在區(qū)管單位之間的飛機轉頻都傳承著過點脫波的理念。也無論對于雷達管制還是程序管制,過點脫波也成為了相對固定的思維模式。
對于飛機脫波的時機雖然存在著不同的看法,但是目前較為常用的方法是:過點脫波和無影響脫波。在雷達管制的情況下,我們來設想一下,如果相臨管制單位在飛機飛過交接點的時候再進行脫波,飛機在聯(lián)系本管制單位時勢必已經(jīng)進入了本管制區(qū),對于現(xiàn)階段的雷達管制來說,如果飛機已經(jīng)進入管制單位仍然未與管制單位提前取得聯(lián)系不僅不符合雷達管制的要求更有可能影響到管制指揮。
現(xiàn)階段,一些管制員嚴格的過點脫波的原則是基于對可能出現(xiàn)的特殊情況的思考。認為,如果提前脫波,飛機在出現(xiàn)特殊情況的時候,其責任將仍由本管制單位承擔。其試圖通過過點脫波的方法分清管制責任。在現(xiàn)階段的條件下,安全的絕對化是一些人追求的目標。然而,特殊情況下的責任很難通過飛機在哪個管制區(qū)來評判,更不能以此為由,忽略管制工作的其他方面。其實,對于一位老同志來說,管制理念的改變是非常困難的。在實際工作中,任何情況下的不過點脫波都被一些老同志認為是極度危險的事情。那么,究竟何時脫波比較好呢?
無影響脫波與過點脫波的綜合應用是較為科學務實的做法。對于區(qū)域管制單位之間的脫波來說,留有一定的脫波提前量是較為好的選擇。因為,在飛機較多時,很難做到正好在飛機過點的一瞬間有時間為飛機發(fā)布脫波指令,對于飛機流量快速增長的今天,這一點是很難做到的。同時,飛機有一定提前量的情況下聯(lián)系下一個管制單位也有利于下一個管制單位的指揮。不僅如此,對于區(qū)域管制單位與進近管制單位也是如此,對于正在下降過程中的飛機,如果并無其他沖突的情況下,并不一定需要保持高度后才脫波,而是可以使飛機保持連貫的下降趨勢下降。當然,前文中也分析了無影響脫波的一些弊端,因此,根據(jù)各管制單位的實際情況,合理的思考脫波的時機,才是更為務實的做法。脫波時機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當有沖突時,飛機飛過交接點后仍然要等到?jīng)_突解除后再脫波。管制員對于飛機脫波實際的掌握更多的還是要結合實際情況,在程序管制情況下的過點脫波與雷達管制情況下的無影脫波,在有沖突時的脫波與沒有沖突時的脫波,在區(qū)域管制階段的脫波與在進近管制階段的脫波,不同的情況需要分而治之才能達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