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打包費——低沉本高價格
一個紙箱子40元、一根包裝帶15元、纏幾圈保護膜20元……“新華視點”記者在多地機場調查發(fā)現(xiàn),機場行李打包操作簡單,包裝用具成本低廉,打包費卻“飛上天”,且定價隨意、過度包裝、收費混亂十分普遍,引發(fā)乘客強烈不滿。
昂貴打包費是航空、鐵路等交通場所服務收費過高的一個縮影。專家表示,只有打破少數部門壟斷公共資源借權生利,引入市場競爭,才能讓機場等交通場所高物價“著陸”。
打包服務只一家乘客挨宰沒商量
由于航空特殊的安全要求,不少乘客行李超重或帶有液體物品,無法隨身攜帶上飛機,必須打包后才能辦理托運。記者在多地機場采訪發(fā)現(xiàn),機場高額的打包費讓乘客十分不滿。
重慶市民劉先生近日乘飛機到北京出差,隨身攜帶了一瓶白酒。趕到重慶江北機場時離登機只有10分鐘了,劉先生于是急忙給酒打包托運,一問價格要180元。在打包過程中,工作人員問是否需要加包裝防止酒瓶破裂,劉先生沒細想就答應了。到結賬時把劉先生嚇了一跳,打包費竟要360元。“用了三個紙箱、一個泡沫箱就要360元,這不是搶嗎?而且發(fā)票也不正規(guī),是手填發(fā)票,沒有收費明細。”劉先生氣憤地對記者說。
在北京、南昌、昆明等地機場,許多乘客也認為打包費過高。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從事傳媒行業(yè)的韓女士打包了兩疊雜志托運,“兩個紙箱,里面墊了兩張氣泡膜,一共花了90元,太貴了!”在南昌昌北國際機場,記者看到有乘客要打包茶葉,服務人員稱乘客攜帶的箱子不能直接打包,必須購買機場專用紙箱。“兩個普通的紙箱,一米多長的包裝帶,在機場就要90元,完全是宰客!”經常乘坐飛機的南昌市民胡俊生抱怨說。
在機場打包過程中,一些工作人員以保護物品為由增加紙箱、泡沫等材料過度包裝,收取更多的打包費。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一張氣泡膜售價10元,韓女士說:“雜志又不是易碎品,根本不必用氣泡膜。”
不少乘客認為機場打包服務是壟斷經營,整個機場就一家打包企業(yè),再加上趕時間,乘客“被宰”只能吃啞巴虧。有的乘客因為打包費過高甚至把一些物品扔掉。在重慶江北機場,一位乘客告訴記者,朋友曾送給他一些當地辣椒醬等土特產,“打包費比這些土特產的價格還貴,我干脆就放在機場不要了。”
打包成本幾元錢緣何動輒“飛上天”
機場打包用具主要是紙箱、包裝帶、塑料膜、泡沫等,記者看到各地機場價格不一,含打包費在內大紙箱在25-50元、小紙箱在20-35元不等,包裝帶每根10-15元,塑料膜20元一件。
這些打包用具成本有多少?記者聯(lián)系了多家包裝制品生產商,北京通州一家包裝材料廠銷售經理告訴記者,與機場打包相同規(guī)格的小紙箱批發(fā)價格1.8元一個,大的4.3元一個,即使用最好的進口牛皮紙,價格也分別只要2.4元和5.9元。氣泡膜和泡沫盒更便宜,氣泡膜16元一公斤,使用環(huán)保材料的泡沫盒850元一立方,“如果量大,價格上我們還可以優(yōu)惠。”
記者從順豐、申通等快遞公司了解到,打包用紙箱、編織袋、包裝帶等一般不收費。北京市郵局工作人員表示,郵局打包紙箱根據大小7-11元一個,打包費1元。
幾元錢的打包用具到了機場價格怎么就“飛上天”?重慶江北國際機場工作人員表示,機場打包服務是外包的,單個收費項目經過了物價部門的審核。昆明長水機場航站區(qū)一負責人介紹,《民用機場服務質量標準》對行李服務要求價格公示、提供正規(guī)發(fā)票,沒有對收費項目和標準作出規(guī)定。目前國內機場的行李打包等服務項目多數都是外包出去的,但大都只承包給一家企業(yè)。
一位在某機場經營打包服務的公司負責人稱,耗材雖然便宜,但還有人工、物流、租金等成本,“特別是租金,我們每年要向機場繳納800萬元的租金,占到了我們成本的70%,機場拿了大頭,我們的利潤并不高。”
事實上,一些地方物價管理部門就機場行李打包費核定了標準。2011年,江西省發(fā)改委規(guī)定,打包小件行李10元/件,大件行李15元/件,大、小紙箱分別為20元和10元一個。南昌昌北機場相關負責人承認,打包企業(yè)的收費確實違規(guī),將責令其整改。
打破部門借權生利高物價才能“落地”
不少乘客認為,不光是打包費,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場所物價都很高,很多服務項目的價格遠遠超出了合理范圍,如收取高額的停車費,一些火車站甚至連上公共廁所都要收費。
機場此前畸高的餐飲價格備受詬病。云南大學社會學教授金子強認為,近年來機場餐飲價格有所回歸,說明機場物價下降并非難事。一些機場商戶也表示只要機場租金下調,價格可以“落地”。
“在歐美一些國家,很多經停的游客都是在機場購物,機場往往是最便宜的地方。”南昌航空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謝奉軍說,目前我國不少機場在經營方式上缺乏創(chuàng)新,“完全是一種宰客心理,與航空發(fā)展的趨勢不符。”
重慶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廖成林認為,機場等場所利用自己的資源優(yōu)勢提高價格,實際上反映了有些部門壟斷公共資源,借權生利。“民航、鐵路等本身具有一定公益性質,現(xiàn)在變成了純利潤運作;即使其價格報了物價部門批復,但依據和程序不透明、不公開,價格的合理性也難以保證。”金子強教授說。
受訪專家建議,交通場所服務外包要有準入機制,同時物價管理部門在核定標準時應公開透明,并加強監(jiān)管;但要解決根本問題,少數部門不能將公共資源據為己有,應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