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機公司錯失2.33億港元購機貸款
就在諸多公司為了日益緊張的資金鏈而蹙眉頭之際,中信海洋直升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099.SZ,簡稱“中信海直”)卻大方地與一筆2.33億港元的貸款額度擦肩而過。
中信海直公告稱,2011年12月19日公司接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書面通知,由于該合同提款期已于2011年11月27日到期,該借款合同尚有233,230,177.60元港幣未提取。
這份讓中信海直錯失了2.33億港元的借款額度的合同還要追溯到2009年11月26日,中信海直與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簽訂了《外匯借款合同》,約定向國開行借款港幣60,000萬元,用于中信海直向歐洲直升機公司購買10架EC155B1型直升機項目。彼時雙方約定,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12年,自中信海直首次提款日起至首次提款日第12個周年日的前一日止(即2009年11月27日起到2021年11月26日止);但合同寬限期僅為2年,自首次提款日起至首次提款日第2個周年日的前一日止。也就是說,中信海直需要在2011年11月27日前將合同項下的貸款提走。
但截止2011年11月26日,公司累計提取該借款合同項下港幣貸款366,769,822.40元(占該合同借款總額的61.13%),用于支付已交付的6架EC155B1型直升機的購機款。由于該項目后4架EC155B1型直升機需在2012年以后交付,但該合同提款期已于2011年11月27日到期,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后續(xù)4架直升機對應(yīng)貸款不再給予提取。
面對錯失的2.33億港元貸款,中信海直方面表態(tài)稱,其將另行安排資金用于上述后4架EC155B1型直升機的付款。值得一提的是,中信海直今日發(fā)布的另一份公告表示,其將于2011年12月-2015年12月,分階段交付購置的7架EC225LP型直升機,購機總價達14,21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約12.26億元)。
而從公司此前發(fā)布的三季報來看,中信海直的日子過得也并不闊綽。今年前三季度其凈利潤為1.04億元,而截至2011年9月30日其掌握的貨幣資金也僅為1.55億元。錯失的2.33億港元貸款帶來的自籌資金壓力,與公司今日豪邁拋出的12.26億元購買計劃,對于中信海直來說,都意味著不小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