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或采取反制 絕不支付歐盟航空“碳稅”
盡管受到多個國家的強烈反對,歐盟仍舊堅持明年開始向航空公司收取“過路費”。目前正在舉行的德班氣候大會上,歐盟氣候談判代表梅茨格強調,歐盟在2012年把歐盟和進入歐盟空域的國際航空運輸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以下簡稱“ETS”)的決定不可更改。由此針對碳稅一事,歐盟與多國的博弈進一步升級。昨(1)日中國航空運輸協會(CATA,China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簡稱“中航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歐盟一意孤行,中航協將呼吁中國政府出臺相應政策和反制措施,以保證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梅茨格表示,德班氣候大會不論產生什么結果,歐盟都會執(zhí)行“碳稅”決定。當有記者問及航空“碳稅”是否會給航空旅行增加成本并帶來不便時,梅茨格說,現有的航空機票已包含很多稅,“碳稅”不過是很少的一點錢。
然而,據國際航協測算,歐盟的做法將使全球航空業(yè)成本明年增加34億歐元。同時,由于歐盟設定的免費配額逐年遞減,以及航空公司機隊規(guī)模和航線網絡的擴大,航空公司將要繳納的“買路錢”也將逐年增加。其中,中國民航業(yè)在2012年將多支付約8億元人民幣,到2020年繳納的“碳稅”將超過30億元人民幣,9年累計支出約176億元人民幣。分析人士指出,征收“碳稅”不僅會讓航企背負沉重的負擔,也會讓去往歐洲的旅客支付更高的機票價格,并非歐盟所說的“小錢”。
據了解,ETS存在多項不合理之處,包括:沒有對發(fā)展中國家的航空運輸業(yè)發(fā)展需要做出合理的安排,違背了國際社會在氣候變化領域普遍遵循的“共同但有區(qū)別的責任”原則;違背了《芝加哥公約》和國際民航組織對航空減排的基本立場;實施范圍超越了歐盟的管轄權,違反了慣例國際法,并觸犯了國家主權;實施對象顛倒,沒有首先針對飛機及發(fā)動機的制造商,減排沒有直接從源頭抓起等。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秘書長柴海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態(tài):“對于歐盟單方收取碳費一事,中方會堅決反對。目前中航協計劃在今年底向德國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具體訴訟時間沒有確定。如果歐盟不顧各方反對堅持征收‘碳費’,相信中國政府也會采取更加強硬的方式進行抵制。”
此前,有消息人士透露:中國民航局已做好準備,如果訴訟和交涉等方式效果均不理想,那么中國航企也絕不會向歐盟支付一分錢“過路費”。而這一態(tài)度預示著歐盟收取碳排放費的計劃無法推行。不僅如此,有消息顯示,中航協已計劃建議中國政府從明年起對進出中國的歐盟成員國航班征收比ETS力度更大的“碳費”。
同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yè)內專家還告訴記者,反制的措施可以是多樣的。舉例來說,中國是空客公司最大的買家之一,截至2010年10月底,共有637架空客飛機在中國內地運營。由此可見,中國手中握有與歐盟談判的籌碼。應對歐盟的碳排放費,中國只要政治談判與法律訴訟雙管齊下,歐盟將很難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