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美國的保護傘 中國的催命符-中國民航網
盡管破產對于中國企業(yè)而言常常避之不及,但是在美國,它卻可能是公司起死回生的法寶。
11月29日,美國航空公司宣布,其母公司AMR Corporation和部分美國子公司根據美國《破產法》第十一章“重組”條例的規(guī)定,自愿申請破產重組保護?!捌飘a保護重組對于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意義,但對我們而言,意味著繼續(xù)擴張網絡,提供服務,改善機隊并且進一步加強技術投入?!泵绹娇召Y訊部負責人Andrew Backover如此告訴記者。
一位航空分析人士認為,不同于“破產清算”,美國《破產法》第十一章(Chapter 11)破產保護重組意味著“置之死地而后生”。法律專家分析說,美國企業(yè)例如美聯(lián)航、通用汽車就是通過破產重組保護而走出困境的。相比之下,盡管中國的《企業(yè)破產法》中也有破產重整和破產清算的規(guī)定,但我們對破產的理解大多停留在破產清算的概念。雖然在破產立法方面中國的制度并不比美國相關制度落后,但由于司法、行政以及企業(yè)家觀念的原因,目前在中國企業(yè)成功利用破產重整的實踐非常少。
美國航空尋求破產重組“保護傘”
繼美國聯(lián)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 Lines, Inc.,簡稱“美聯(lián)航”)、美國達美航空公司(Delta Air Lines Inc.)相繼申請破產保護重組后,老牌的美國航空公司也選擇了這一步。
“與競爭對手相比,成本已經成為我們的劣勢。必須要改善財務,增加競爭力?!盇ndrew Backover如此解釋美國航空申請破產保護的初衷。
據悉,美國航空的人力成本與運營成本已經超出了控制。美國航空與工會就飛行員和空乘的工資、福利與工作規(guī)程進行談判已達數年之久,但仍沒有達成一致意見,近期更是出現(xiàn)了談判破裂的局面。
“過去幾周中美國航空迫切感覺到需要破產重組保護,除了勞資談判破裂外,全球經濟的不確定性和燃油價格的上升都增加了美國航空的成本。”Andrew Backover稱。
數據顯示,美國航空的年收入達到220億美元,年旅客運載量為1.06億人次,但它的直接運營支出高達202億美元。美國航空母公司AMR集團壓力巨大,11月29日當其根據美國《破產法》第十一章尋求破產保護時,負債已達296億美元,超過247億美元的資產水平。
“美國航空曾經蟬聯(lián)美國航空業(yè)的霸主,擁有超過900架飛機,但是超大的規(guī)模和運營成本高企也讓它積重難返,主動申請破產保護重組反而是它的一個契機,如果運用得當,它可以在工會談判中占據主動權,從而提高競爭力一舉翻身?!鄙鲜龇治鋈耸糠Q,這種方式在美國并不罕見,通用汽車、達美航空都曾經在困境時尋求破產保護重組這個“保護傘”來渡過難關。
美國1898年《破產法》中除清算內容外,原來只有和解的規(guī)定,但這種簡單的規(guī)定顯然不能適應日益復雜的產業(yè)環(huán)境和公司要求,于是《破產法》中的重整制度逐步在20世紀發(fā)展起來。
《破產法》第七章“破產”規(guī)定,公司申請破產時必須完全停止全部業(yè)務;與之對應的則是《破產法》第十一章
